
刘晨光律师
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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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怎样追究责任?
当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时,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寻求法律保护:
1.民事诉讼: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。
2.行政处罚:如果侵权行为同时违反了相关行政管理规定,则行政机关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对侵权者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3.刑事责任: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也设定了相应的刑罚措施。
【相关法条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七条:“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,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九条:“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,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(一)以盗窃、利诱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;
(二)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;
(三)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,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。”
商业诽谤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?
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、散布虚假事实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的行为。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,也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,因此可以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【相关法条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。
面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,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责任体系。无论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,还是借助行政或刑事手段打击违法行为,都能有效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